國安級營業秘密保護技術?律師:要考慮員工赴中限制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22年7月21日電)眾達國
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世杰今天表示,企業是否申
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來保護公司技術,應
考慮申請後有政府補助,但員工赴中國出差須經政府
審查,是否會影響公司在中國的營運。

陳世杰在台灣上市櫃公司協會東方領袖講座,以
「營業秘密的保護與攻防-深度解析實務案例及國安
法最新修正專利與營業秘密」進行演講。

他直言,企業對於獨門技術到底該選擇申請專利,
還是採取營業秘密來保護,因公司擁有的技術一旦申
請專利,就必須公諸於事,大家都可以模仿,只是模
彷者須向專利所有者支付專利權的使用費。

因此,若是技術公開後,別人學習不易,就可考慮
申請專利;若是專利技術公開後,別人也很容易學,
那就不要公開,改採營業秘密的形式保護。

他說,專利、營業秘密的選擇,一般而言是1比4,
或1比5,多數的情況選擇營業秘密保護。

他解釋,國安法最新修正專利與營業秘密條文規
定,申請國安級的營業秘密須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
會(科技部改制)申請認證,一旦完成認證可獲國家
的經費補助,但員工到中國做生意,則須專案向政府
申請,所以企業應先考慮公司的經營實務需求,再決
定是否申請。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賴柏翰進一步說明,一般
營業秘密訴訟採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級
審理,但國安國安級的營業秘密訴訟僅二級二審。

賴柏翰強調,打營業秘密訴訟,事前準備很重要,
因從檢察官公權力介入到偵結,平均需154.2天,即便
進入法院審理階段,若從地方法院上訴二審還要相當
時日。

因此,他建議告訴人平常對自家營業秘密的掌握度
就要夠高,像台積電內部的營業秘密登記制度,即便
類似的創新技術,也可登錄內部的營業秘密,再經過
整合,理出哪些相同,哪些不同或近似,一旦需要訴
訟,便可快速掌握狀況,有利於不見得很懂技術的檢
察官起訴被告,或法官同意檢察官對被告進行搜索。

到底該採取申請專利、採營業秘密或國安級的營業
秘密保護公司開發的新技術,並無絕對的準則,但採
營業秘密保護相對較多,也因時因地制宜。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