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如興指融資契約條款有違公平 安泰銀4點聲明駁斥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2年07月26日電)爆發財務
危機的牛仔褲代工廠如興(4414)在25日重訊記者會
指出,與安泰銀行(2849)簽署的融資契約條款不符
常規且有違公平。安泰銀行今天發出4點聲明,呼籲
如興勿以不實資訊,將財務能力及信用狀況重大變
動,歸咎於授信時已議妥的條件。

安泰銀行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銀行原應對客戶授
信往來資料予以保密,但如興不實指陳內容,安泰銀
認為有必要適度說明,以正視聽。

安泰銀提出4點聲明,首先,金融機構承作企業融
資業務時,在授信期間要求借款人的重要經營團隊,
如董事長、總經理等不得任意變動,或重要經營團隊
變動時,須通知並取得金融機構同意,是屬授信實務
上常見的風險控管方式。

安泰銀基於風險控管考量,避免如興營運發生重大
變化,致影響其財務條件或降低還款能力等不利情事
發生,依上述慣例與如興所簽訂的授信條件,並無異
常或特別不利於借款人或保證人之處,也絕無如興所
指此一限制條款不符常規且有違公平、常理的情形。

第二,依據如興民國110年4月間所提供的董事會議
事錄等授信申請文件,如興對於同意其孫公司向安泰
銀申請融資額度的相關授信條件,包含限制如興董事
長、總經理不得任意變動等,並擔任連帶保證人等
事,是由如興董事會決議同意並授權董事長簽署合約
等相關事宜。

安泰銀進一步表示,該次如興董事會出席人員,除
6名一般董事外,尚有3位獨立董事參與相關討論,顯
見如興董事會是經充分討論後,才決議同意。

安泰銀指出,如興25日重大訊息記者會中指陳,安
泰銀是於如興前總經理孫瑒遭通緝後,才於今年5月
25日綁定孫瑒須擔任如興總經理職務不得變動一事,
顯然並非事實。

第三,安泰銀表示,如興指安泰銀向該公司財務主
管表示,通緝犯孫瑒必須在經營團隊裡,這樣才能談
下去一事,絕非事實,安泰銀人員僅是提議,如興應
積極備妥相關文件洽談後續授信條件變更事宜。

安泰銀呼籲,如興應盡速與金融機構商議後續債務
處理事宜,而不是以不實資訊,將如興財務能力及信
用狀況的重大變動,歸咎於授信時已與金融機構議妥
的授信條件。

第四,如興對安泰銀相關不實指陳,已屬詆毀商
譽,且可能已涉及刑事上妨害名譽罪之嫌;因此嚴正
要求如興應立即停止相關行為,否則安泰銀將追究相
關法律責任,以維商譽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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