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理專搬走9客戶8447萬 逾半受害者是銀髮族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7月26日電)台灣銀行
理專挪用客戶款項近10年,有9名客戶遭搬走新台幣
8447萬元,其中有5名受害者均為銀髮族。金管會考
量違法期間較長、涉案金額相對高且涉及銀髮族,今
天重罰台銀1400萬元。

台灣銀行蘇澳分行張姓前襄理和客戶不當資金往來
近10年,因今年3月被調派羅東分行未如期報到,弊
案東窗事發。金管會認定台銀未落實內控制度,今天
開罰台銀1400萬元,為今年以來第4件金管會對銀行
弊案開出的重大罰單,也是出手最重的紅單。

今年5月凱基銀行發生行員挪用款項案件,遭金管
會開罰600萬元;6月兆豐銀行及華南銀行因行員弊
案,雙雙挨罰400萬元,加上台灣銀行裁罰案,今年
金管會已對銀行弊案開出2800萬元罰鍰,金管會並透
露,尚有一件理專弊案調查中。

根據金管會調查,涉案的台銀張姓前襄理在台銀服
務長達22年,不過自2012年8月至今年2月間均透過偽
造客戶簽名及偽刻客戶印鑑申辦網路銀行,再以話術
欺騙客戶假意購買保單、基金,並以抽換單據及透過
網路銀行轉帳挪用客戶款項,違法時間將近10年。

金管會認為,此案顯示台銀並未完善建立及執行內
控制度,例如台銀雖然已針對理專帳戶與客戶往來情
形建立報表監管機制,但針對理專的關聯戶監管機制
不足,因此沒有發現張姓前襄理長期利用配偶及友人
的行內帳戶轉帳給客戶,並備註「保單配息」及「基
金配息」等文字以掩飾挪用行為。

同時,台銀內規已明定客戶申請網銀及約定轉入帳
號,應由核章主管將申請書及約定書的客戶收執聯及
通行密碼函親手交付申請人,但此案涉及的核章主管
及代理主管並未親手交付給申請人,而是逕行交給張
姓前襄理,以致張姓前襄理可成功取得網銀密碼進而
轉帳挪用。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此案加重開罰台
銀主要有3大考量,第一是此案違法行為期間較長,
即使金管會已在2019年6月頒布「理專十誡」,台銀
有配合規定辦理抽查,但仍未能發現弊案,而是等該
名張姓前襄理未如期至分行報到才發現不對勁。

其次是此案受影響客戶雖僅9戶,但涉及金額逾
8000萬元、相對較高;第三是受影響的9名客戶中,
有5名受害者均是超過65歲的高齡者,引起金管會高
度重視,因此對台銀開出逾千萬元罰單。

金管會並對台銀提出4大監理要求,第一,要求台
銀加強對高齡客戶申請網銀服務的關懷措施,瞭解高
齡客戶申請服務需求及注意有無異常金融交易行為。

第二,針對理專人事管理制度,台銀應切實執行有
效職務輪調機制,避免客戶由單一理專長期服務而衍
生弊端;第三,涉及此案的張姓前襄理是因個人因素
導致挪用客戶款項,請台銀加強對行員的生活輔導及
關懷措施。

第四,要求台銀依銀行公會「銀行業違法失職人員
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此案違法失職的張姓
前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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