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預告修正2項投信法規 健全產業與維持交易秩序

(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2024年08月20日電)為健全
資產管理業發展、維持市場交易秩序,金管會今天預
告將修正2項投信事業相關法規,包括規定內稽主管
應等同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手機等行動通訊裝置控
管從自律規範提升至法律位階。

證期局主祕尚光琪今天在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上表
示,研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
規則」第4條之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
19條之1、暨「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19條之2條文草
案,並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

尚光琪說明,投信事業內部稽核主管除應具備一定
資格條件外,其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
主要是考量內部稽核主管綜理投信事業的稽核業務,
對稽核功能的有效發揮扮演重要角色。

尚光琪指出,經調查目前38家業者中有11家符合規
定,剩下27家未符合者,應於修正施行日起1年內調
整。

另外則是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尚光琪表示,
由現行自律規範提升至法令位階,目的是為強化投信
事業基金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的防範機制,未來
若違法則可依照投信投顧法規定處分。

尚光琪補充,未來若公司違反規定、未確實執行相
關防範措施,根據投信投顧法第102條可處糾正;第
103條則處警告、解職、停業或營業許可廢止等相關
處分。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此次修正草案將刊
登於行政院公報,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草案總說明
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如有任何意見,可於草案預告公
告刊登公報隔天起60天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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