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接獲最高法院駁回投保中心起訴孫瑒先生等擔任如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應予解任案通知書

日 期:2024年11月11日

公司名稱:如興(4414)

主 旨:接獲最高法院駁回投保中心起訴孫瑒先生等擔任如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應予解任案通知書

發言人:徐仲榮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被告:本公司及孫瑒等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台上字第468號
4.事實發生日:113/11/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上訴請求解任孫瑒
擔任董事職務之事件,投保之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6.處理過程:發布重大訊息供投資大眾知悉。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