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瑞斌:銀行公會12月中提融資公司專法 BNPL應納入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4年11月19日電)近期外界
頻頻質疑租賃融資公司放貸給建商,恐成打炒房漏
洞,兆豐銀行董事長董瑞斌今天直言,租賃融資公司
是一個問題,BNPL(先買後付)問題更大、社會成
本更高,台灣未來應把BNPL納入租賃融資公司相關
專法進行管理,銀行公會也已委託律師事務所研擬相
關草案,預計12月中出爐。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日前指出,銀行貸款給租賃融資
公司,租賃融資公司再將資金貸給建商、套利空間相
當大,並質疑租賃業成為房市信用管制的漏洞,引發
關注。財政部長莊翠雲也已指示公股行庫加強查核,
尤其資金流向務必確實檢核,其用途是否與申貸時相
符。

銀行公會理事長、兆豐銀行董事長董瑞斌今天與媒
體交流時指出,銀行對任何一個行業、任何一家公
司,資金貸放出去後,授信合約一定會要求資金用途
跟借貸目的要相符,如果違反,就可以行使加速條
款,即要求借款人增加還款速度。

針對租賃業把向銀行借的錢轉手貸放出去賺取大幅
利差,董瑞斌表示,這當然是一個問題,但租賃業的
貸放對象通常很難在金融機構借款,比如有債信問
題、跳票等情況,因此租賃融資公司放款給這種借款
人時,要承擔相對應的信用風險,所以部分業者可能
會在利率定價時加碼,以反映被倒帳的可能性。

此外,董瑞斌指出,台灣現行管制仍是按照機構
別,比如區分管銀行、管證券、管保險,但在金融創
新趨勢下,產品或服務的管理界線愈趨模糊,未來按
照產品別規範,才較為合理。

他也直言,「租賃公司是一個問題,BNPL問題更
大」,因為BNPL衍生的爭議等社會成本更高,所以
更應該要管理,現在美國、英國、香港、新加坡等都
已經針對BNPL祭出專法,有些國家直接認定這屬於
Personal Loan(個人貸款),未來台灣也應該要把
BNPL納入租賃融資公司相關專法,因為這是租賃融
資業者可以做的業務。

董瑞斌表示,銀行公會已委託律師事務所研議租賃
融資公司相關專法的草案,預計12月中旬出爐,面相
上應會涵蓋租賃業提供的個人金融、企業金融等業
務,後續將提供給主管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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