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關鋰電池安全 經部列管捕蚊拍等7項充電式家電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2024年12月12日電)因應鋰
電池產品應用逐漸擴大,經濟部今天宣布將電捕昆蟲
器(含捕蚊拍)、電毯、個人用電保暖器具、電熱
褥、磨咖啡豆機、電動刮鬍刀、電剪髮器等7項充電
式商品納入檢驗範圍,相關產品自115年7月1日起,
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上架販售。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考量近年鋰電池商品燃燒
事故新聞頻傳,引發民眾對充電式商品的鋰電池安全
疑慮,已陸續將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式家電類商品納入
檢驗範圍,去年1月1日實施首批充電式家電商品檢
驗,包含電風扇、真空吸塵器及吸水清潔機、電動食
品碾磨器、電動食品混合器、電動榨汁機、燙(整)
髮機及電動按摩器具等7項商品。

標準局副局長謝翰璋表示,檢驗項目加強對商品的
充放電及鋰電池安全的檢驗,包含對電器商品強制充
電168小時、強制放電(電池裝反)、鋰電池的外部
短路、落下試驗等測試,模擬消費者不正確使用是否
會造成危害。

謝翰璋表示,這次再新增「電捕昆蟲器(含捕蚊
拍)」等7項市面上普及率較高的商品納入檢驗範
圍,今天起預告2個月,期間若無重大意見,將循行
政程序辦理公告。自公告日起,業者即可進行檢驗,
如提早完成檢驗程序並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即
可提早標示商品檢驗標識。

謝翰璋強調,國內外廠商的相關產品自115年7月1
日起,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進入市場銷售;很多
電器產品朝向無線充電模式,為確保產品安全,未來
家用的無線家用產品將逐步列管。

標準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的安全性與標示正確
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相關商
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

根據商品檢驗法規定,經市場監督發現有不符合檢
驗標準的情形,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屆
期未改正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
鍰。此外,商品經查證未完成檢驗程序,依規定,處
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報驗義務人
限期回收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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