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董事會決議第三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日 期:2024年12月19日

公司名稱:力特(3051)

主 旨:力特董事會決議第三次買回庫藏股註銷減資基準日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9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註銷本公司第三次庫藏股買回之股份。
3.減資金額:1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0股
5.減資比率:0.59%
6.減資後股本:1,69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12/1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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