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併foodpanda卡關 公平會3理由禁止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24年12月25日電)
Uber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結合案確定喊卡。
公平會今天指出,兩大外送平台結合後,市占率將突
破9成,且UberEats不受競爭束縛,對市場造成的限制
競爭疑慮遠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也無法透過結合矯正
措施確保維持競爭,因此禁止結合。

公平會表示,依Uber與德商Delivery Hero SE簽訂股
份買賣協議,Uber及Uber Portier B.V將收購Delivery
Hero SE子公司富胖達公司及帝力佛英雄商城公司全部
股份,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的
結合型態。

Uber於台灣經營UberEats平台,富胖達公司經營
foodpanda平台,均為連接消費者、店家及外送員三方
市場的餐飲外送平台。

公平會表示,公平會搜集學者、專家、消保團體、
餐飲店家、外送員等意見,進行市場問卷調查,對消
費者、餐飲店家面對價格調漲的行為蒐集資訊,並進
行競爭法「假設性獨占者檢驗」、「臨界損失分析」
等面向的經濟分析。

綜整資訊後,公平會委員會議列出3大理由,駁回結
合案。

首先,UberEats與foodpanda結合具有顯著限制競爭
疑慮,因(為)UberEats主要競爭壓力來自foodpanda,但
結合後,此競爭壓力消失,市場上其他零星競爭者帶
來的壓力非常有限,換言之,結合後,UberEats將不
受競爭束縛,更有誘因提高對消費者的價格及對餐飲
業者抽成。

第2,UberEats的交易相對人多是個別消費者或多為
中小型餐飲業者,難以透過餐廳外送或其他直接交易
管道「繞過」餐飲外送平台,制衡UberEats的市場
力,結合後,交易相對人將更欠缺抗衡力量。

第3,雖然結合後,也會帶來正面經濟利益,如外送
網路密度提高、更有效率,但公平會認為,結合後的
正面與負面效應相比,相當不成比例。

雖然UberEats提出承諾事項,公平會認為,這些只是
短期暫時性的行為面矯正措施,且難以重建、維持結
合前的競爭狀態。

考量UberEats及foodpanda結合案的限制競爭不利益
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結合矯正措施確保維
持競爭,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
第1項規定,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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