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高齡歧視 銀行將可向70歲以上推介衍生性金融商品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5年02月4日電)現行規定
銀行業不得針對70歲以上民眾推介衍生性金融商品。
為避免高齡金融歧視,金管會擬修改規範,不再以年
齡為劃分標準,而是回歸各銀行依專業性判斷客戶適
合度及商品適合度作為推介與否依據,最快4月底上
路。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
序管理辦法」規定,對於年齡為70歲以上客戶,銀行
不得當面洽談、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寄發商品說明
書推介衍生性金融商品,此規定自2018年2月1日修正
發布,迄今實施逾7年。

為避免高齡金融歧視,金管會擬修正規範,消除以
年齡為劃分標準,避免客戶僅因年齡受到無法獲得金
融服務的差別待遇,在完成法規預告程序後,預計將
於今年4月底、5月初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王允中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現行
規定為一刀切,不管客戶是否有投資經驗、專業度如
何,只要年齡達70歲以上,銀行通通不得推介衍生性
金融商品,未來將由各銀行本於專業,以客戶適合度
及商品適合度作為是否推介衍生性金融商品依據。

王允中強調,金管會刪除以年齡為劃分標準,不代
表銀行可全面對70歲以上客戶推介衍生性金融商品,
實際上銀行責任更重大,在推介前必須充分了解客
戶,確認客戶足以承擔投資標的風險,若客戶70歲以
上、智識不足,銀行仍不應向此類客戶推介衍生性金
融商品。

金管會銀行局今年1月已預告修正「信託業營運範
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原先70歲以上非專業投資人為信託業不得推介對象,
金管會擬刪除此項規定,以避免年齡標籤化疑慮。

王允中指出,在修正「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
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及「銀行辦理衍
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後,銀行局已無針對70歲以上客戶進行推介限制的規
範。

根據櫃買中心統計,截至2024年12月底止,銀行承
作結構型商品流通餘額達新台幣7117.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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