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擬調高至19.6萬元 四口之家可省稅1920元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2年08月12日電)主計總處
今天公布202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增至新台幣
32.6萬元,牽動以此為調整基礎的納保法「基本生活
費」,可望提高至19.6萬元,並於明年5月報稅適用,
若以四口之家、適用稅率12%試算,將可省稅1920
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017年底上路,保障國家不可對
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簡稱基本生活費)課
稅,標準是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
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1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人
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6萬元,以此計算,2022年每
人「基本生活費」估為19.6萬元,比前一年度的19.2
萬元,再增加4000元,將於2023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
適用。

綜所稅申報時,財政部有一套計算方式,以確認個
人受「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不可課稅的「基本生
活費」額度,有在計稅時減除。

若綜所稅本身的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
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投資儲蓄特
別扣除額合計數,「低於」基本生活費19.6萬元,明
年5月報稅時將可增加減除低於基本生活費的差額。
隨免課稅金額增加,實際稅負就會降低,通常有利多
口之家。

簡單試算,假設是原本就受惠納保法「基本生活
費」而可少繳稅的未婚納稅人,隨「基本生活費」提
高4000元,在適用稅率5%狀況下,明年5月報稅時可
再省稅200元;若為四口之家、適用稅率5%,可省稅
800元,適用稅率為12%,則可省稅1920元。

財政部強調,依法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只要
調高,「基本生活費」保障課稅金額就會相應調整,
但調整後的具體金額,仍須以年底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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