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中介法加註警語條款歧見大 專家質疑形同貼黃標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2年08月16日電)NCC提
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其中規範主管機關有條件針對網
路平台的違法內容加註警語。台灣人權促進會建議刪
除加註警語;台灣匯流研究學會籌備會認為,警語形
同貼「黃標」,很難符合多方治理原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數位中介服
務法(中介法)草案第2場公開說明會,主要邀請公
民團體與專家學者與會表達意見。

草案中相關主管機關若發現有內容違反既有法律規
定,同時在法院核發資訊限制令前,可要求平台針對
不實訊息且違法內容暫時加註警語。

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指出,草案說
加註警語作法是參考歐盟2018年修訂視聽媒體服務指
令,但查詢後發現,歐盟指令主要是針對種族仇恨言
論、暴力言論等,且建議是提高媒體識讀能力,加註
警語是新加坡法規才有相關規範,但受到公民社會詬
病多時。

周冠汝指出,過去社會秩序維護法在謠言偵辦上,
也可能讓行政權力過大,恐對社會信任產生重大衝
擊,實際上作用法明確性也是一大挑戰,建議刪除加
註警語權利。

周冠汝指出,草案在資料保存上應該設定期限,不
要讓各法規有不同狀況。此外,草案中要求業者自
律、知道違法內容要下架,但現在台灣的數位平台業
者也可能因為避免開罰、大量刪除可能內容,或是降
低排序等,希望NCC針對平台錯誤刪除內容資訊、降
低排序等行為,應該提供對人權影響的衝擊評估報告
以供參考。

台灣匯流研究學會籌備會副理事長何吉森指出,檢
視草案發現NCC說的網路治理精神跟公私治理似乎沒
有真正落實,只是口號。加註警示好意雖然是一種提
醒、或希望多方了解資訊,但對現行網路使用者來
說,「貼黃標」舉動很難符合所謂多方治理原則。

外界關注草案中規劃捐助新台幣25億元成立專責機
構,何吉森指出,如果是公設財團法人,未來在行政
業務、審計督導上也要去立法院報告,行政、立法介
入可能性很高,質疑如何做到真正由下而上的網路治
理。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林月琴表示,NCC先
前說明專責機構是「放大版的iWIN機制」,但沒有申
訴處理機制,跟iWIN相差很多,質疑專責機構只有處
理政府快速通知服務、傳達法院資訊限制令等。

NCC綜合規劃處科長劉佳琪回應,草案設計加註警
示功能時,主要仿效現在平台業者方式,讓使用者轉
發訊息時多想一下,加註警示確實引發各界討論,未
來會持續修正,讓加註警示是呈現中立性質。

劉佳琪指出,平台過度刪除資訊部分,其實就有設
計在平台內、外部機制,還有使用者行政救濟等,刪
除資料也會刊登在資料庫、平台也要定期提供透明度
報告,希望透過這些機制,平衡平台刪除過多內容的
風險。

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解釋,草案參考歐盟數
位服務法(DSA),但DSA也要等到法律通過後一定
期間後才會實施,其中牽涉到的技術、實施可行性都
需要協調,歐盟有相關協調機制,但台灣目前缺乏這
類協調機制,專責機構上,就是希望作為多方治理平
台,作為協調機制的角色。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