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平台問責 媒改社建議納台美數位貿易談判議題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2年08月16日電)NCC的
數位中介服務法擬納管跨國數位平台,媒體改造學社
表示,建議政府應該要在近期展開的台美數位貿易談
判中,加入數位平台問責議題,聯合美國政府力量,
台美協力共同面對這項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數位中介服
務法第2場公開說明會,主要邀請公民團體與專家學
者表達意見。草案初步規劃針對有效使用者230萬以
上的平台,認定為「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須
負擔較多義務,外界預期臉書、YouTube應該都屬於
此類平台。

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羅慧雯指出,跨國數位平台都
是守門人,也是內容通道的主要控制者,不僅奪取大
部分數位廣告、影響各國的新聞產業發展,也成為很
多不實資訊的傳播溫床,對言論自由、民主政治都構
成威脅。媒改社認為,大型數位平台過去承擔責任太
少,應該要承擔更多社會、法律、道德責任,肯定
NCC規範數位平台。

羅慧雯指出,草案很多移植歐盟的數位服務法
(DSA),但台灣跟歐盟相比確實規模小很多,跨國
平台會不會因為要遵守更多法律義務,放棄台灣市
場,政府是否有考慮台灣確實可能成為數位孤島的後
果。

不過,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羅慧雯指出,數
位平台問責不應該只侷限在這部法案討論而已,政府
應在近期展開的台美數位貿易談判中,加入數位平台
問責議題,聯合美國政府力量。美國現在也在處理數
位平台的壟斷議題,政府除了公私協力、更要台美協
力。

羅慧雯質疑,政府是否有決心要求數位平台問責,
「如果有決心,為何只有要求境外業者找代理人,而
不是要求設立分公司真正落地」。

羅慧雯直言,數位平台現在最讓人詬病的是對內容
有很大的審查權力,不知道是哪些訊息觸發下架機
制。草案中雖然規範平台要公布演算法揭露、透明度
報告、廣告參數等,但必須進一步思考的是,揭露這
些內容能否對平台獨斷的內容審查產生制衡力。

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林俊宏表示,草案應該要有對
於人權影響、衝擊有完整評估,這樣對業者課責、設
計部會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資訊限制令的做法,是否
侵犯言論自由,應該要有相對報告提供給外界參考。

林俊宏認為,NCC提到資訊限制令的做法還沒跟司
法院溝通過,作為實務工作者認為非常不可思議,法
院目前實務工作量非常大,以最近選舉為例,如果很
多人跟業者、專責機構檢舉訊息應下架等,後續若走
到資訊限制令程序,法院是否有足夠量能、時效上能
否達成48小時內核發是有疑慮的。

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回應,參考歐盟就是考
量他們是很大的市場,如果業者都遵守,台灣在相同
條件下要求,可能實施上比較沒那麼困難。歐盟沒有
要求數位平台一定要落地,台灣要這樣規範也可以,
法規確實可以訂很嚴,但也要考慮法規能否實際落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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