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提中介法草案 業者憂把關內容須承擔求償風險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2年08月18日電)NCC提
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今天進入第3場說明會,由
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不過與會業者
擔憂,實務操作很難第一時間判斷是否為違法內容,
為避免挨罰,可能會針對爭議貼文一律刪文,並承擔
刪文後用戶求償風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數位中介服
務法(中介法)公開說明會,邀請資訊儲存服務及線
上平台服務業者與公協會,發言相對前幾場明顯踴
躍,多數業者對草案條文、規管範圍認為不夠清楚,
質疑可能被納管還不自知,技術執行上也有困難。

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指出,巴哈姆特作為台灣
原生社群平台,草案中雖有免責條款,平台業者除了
公共安全、國安議題可能容易判斷外,針對私權、著
作權、誹謗議題,業者無法第一時間判斷,可能會一
律刪文以求免責,並承擔遭到求償的風險。

陳建仁以論文為例,如果有平台使用者張貼內容指
出某個候選人論文涉抄襲,或者同時間有另一位使用
者說該候選人論文是原創,「貼文可能涉誹謗,平台
要不要刪文,但若刪除一方,平台有可能要負擔另一
方賠償損失」。

陳建仁也擔心,任何人都可以跟平台提出檢舉通
知,恐會遭到有心人士濫用。

台灣連線公共事務部資深總監許惠嵐指出,Line提
供服務類型非常多元,必須了解定義才能評估法遵成
本,如果私人通訊對話都要放到中介法條款範圍做加
註警示等,在言論自由、憲法隱私權保障上會有問
題,且違反國際趨勢。此外,資料調閱上的要求,如
果沒有救濟程序,可能對個資產生傷害。

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監事曾
更瑩指出,TiEA才剛跟準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交換意
見,但現在面臨另一個主管機關踩煞車局面,台灣在
政治經濟、市場力量上都跟歐盟不同,建議對市場做
更深入調查。

曾更瑩指出,台灣電子商務發展成熟,也有非常多
的模式,是否都適用草案,定義應該更清楚,如果平
台服務跟言論沒有相關,不一定要納入管理,舉例來
說,線上叫車平台也符合草案定義,但如果納管,沒
有太大意義。

NCC綜合規劃處科長劉佳琪回應,相關平台言論還
是要回到服務使用條款去看,論文例子是不是真假、
還是回到法院判決,這部分不會對網路言論做相關限
制。

此外,劉佳琪說明,草案主要是遏止違法內容透過
網路擴散,是否納入管理關鍵要看公司的服務營運模
式、而非針對公司旗下服務全面管理。

劉佳琪回應,網路技術目前一直在改變,Line提到
技術上可能無法做加註警示,未來這部分會檢討、並
公告做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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