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申請投資海外銀行業 金管會擬增設3大門檻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09月6日電)針對保險
業申請投資海外銀行業,金管會將修法新增3大門
檻,限制申請投資的保險業須是金控下子公司,且同
一金控下須有銀行子公司共同出資,以及保險子公司
出資額不得高於銀行子公司等。

為強化保險業對國外保險相關事業投資的風險控管
機制,金管會今天公布「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
法」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60天。

金管會針對保險業投資海外銀行業增訂3大申請條
件,第一,必須是金控旗下保險子公司;第二,同一
金控下必須有銀行子公司共同出資;第三,保險子公
司出資額不得高於銀行子公司。

金管會此次修法也明定,保險業若投資非保險本業
的國外保險相關事業,持股達10%以上時必須強化投
資及風險管理機制。

根據保險局資料,目前僅國泰人壽有轉投資2家海
外銀行業,包含印尼Mayapada銀行及菲律賓中華銀
行。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若新制上路,申
請條件等新規定不會溯及既往,但強化投後管理相關
規範必須全數落實。

同時,金管會此次修法,保險業若要申請投資非保
險本業的國外保險相關事業,例如海外銀行業、票券
業、信託業、證券期貨業等,保險業近3年度資本適
足率平均值應達250%以上。

按現行規定,保險業僅在申請投資海外銀行業的資
本適足率門檻為250%,投資國外票券業、信託業等資
本適足率僅須達200%,此次金管會決議將保險業投資
非保險本業的國外保險相關事業資本適足率門檻,一
律拉齊至250%。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