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致代子公司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於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後重新召開董事會之處理事宜

日 期:2022年09月20日

公司名稱:聯致(3585)

主 旨:代子公司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於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後重新召開董事會之處理事宜

發言人:蘇連芳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徐曉
被告:蘇州聯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聯致)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蘇0591民初825號
4.事實發生日:111/09/2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發生原委
原告徐曉向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園區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蘇州聯致110年
11月23日董事會的召集、主持程序、出席人數均違反中國公司法規定,請求撤銷前述
董事會通過之「公司土地廠房等不動產的活化方案」議案;原告徐曉同時向園區法院申
請並取得查封蘇州聯致名下土地及廠房財產保全之查封裁定。
(2)裁定情形
園區法院於111年4月18日作出(2022)蘇0591民初82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蘇州聯致
敗訴,准予撤銷蘇州聯致110年11月23日作出的董事會決議。
6.處理過程:
1.本公司對園區法院(2022)蘇0591民初825號民事判決不予上訴,該判決已於111年
5月3日確定,本公司嗣於111年5月4日向園區法院提出解除查封申請,並於111年6月7
日接獲園區法院通知,准許解除徐曉針對蘇州聯致名下土地及廠房之查封。
2.俟上述查封解除後,蘇州聯致於111年9月20日依中國公司法與公司章程規定補正董
事會程序,重新召開董事會通過「公司土地廠房等不動產的活化方案」,決議將其土
地廠房轉讓予蘇州群策科技有限公司。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經營及財務方面並未產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蘇州聯致董事會通過「公司土地廠房等不動產的活化方案」決議,係補正110年11
月23日蘇州聯致董事會相關程序,本公司亦已於110年12月16日辦理重大訊息公告。
貼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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