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業用冰聯合漲價 公平會開罰3業者30萬元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22年09月21日電)公平會
嚴查聯合行為,日前發現澎湖縣3家漁業用冰製冰業
者聯合漲價,今天委員會議通過對金海企業行、豐德
冷凍廠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製冰工業有限公司等3業
者開罰合計新台幣30萬元。

漁業用冰是指漁船出海捕魚時,冷藏漁獲物使用的
冰塊,不可食用且單支重量達135公斤,因此產銷業
者須具備大型冷凍庫、專用冰模、冷卻設備、高壓電
設備及滑冰道等專業機具及操作能力。

澎湖縣3家漁業用冰製冰業者金海企業行、豐德公
司、西北公司均具備上述設備及操作能力且銷售漁業
用冰,營業規模相當且相互競爭,公平會表示,日前
發現上述3家業者於111年7月1日同日調漲價格,公平
會即刻前往實地調查是否涉及聯合行為。

調查後發現,澎湖縣漁業用冰市場高度仰賴金海企
業行、豐德公司、西北公司,目前3家業者在澎湖縣
漁業用冰市場占有率差不多,彼此認識且相互牽制,
任何一家調價均會引起市場競價。

7月1日金海企業行等3家業者以台電公司調漲電價
為由,調漲冰塊價格至每支200元並發布公告,公平
會指出,實際上,3家業者調價前,就已透過通訊軟
體LINE傳遞調價訊息並相互確認,合意達成漲價共
識,同步調漲價格,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規定。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通過,金海企業行、豐德冷凍
廠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製冰工業有限公司,合意調漲
漁業用冰價格,構成公平交易法第15條的聯合行為,
對3家業者裁處30萬元罰鍰。

公平會再次提醒業者,商品價格、數量是競爭上重
要的秘密武器,就算事業間彼此熟識,也不能相互傳
遞價格資訊、表露意圖,以免觸及公平交易法聯合行
為的紅線,尤其不能藉口成本上漲趁機聯合哄抬價
格,一經查獲具體事證,公平會就會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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