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核廢處置場址難尋 原能會:台電應加強地方溝通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22年10月12日電)針對監
委要求檢討高階核廢最終處置計畫,原能會表示,台
電現階段是參考國際做法,應積極加強地方溝通,推
動現地地質調查作業,地下實驗室則預定2033年開始
規劃,若能提前建置,原能會將樂見其成。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
會日前通過監委田秋堇、趙永清、鴻義章所提調查報
告,田秋堇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高階核廢料對環境
影響可達百萬年,但台灣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
計畫」預計耗資近600億元,最終恐難尋得地質穩定
的處置場址,監察院請經濟部及原能會檢討改進。

關於核燃料管理,原能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台電公
司現階段參考國際作法,輔以歷年調查研究成果的地
質特性數據資料,建置研究用的參考案例,以提升國
內高放處置技術能力,並與國際同步。

原能會指出,台電辦理的現地地質調查作業,因地
方政府與民眾反對而停止相關鑽探工作;以國內各項
重大公共工程地質鑽探作業為例,相關作業應依水土
保持法、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若開發行
為涉及地質敏感區,其調查內容應符合地質法等相關
規定,並無法律疑慮。

因此,台電應加強溝通作業,以期順利推動現地地
質調查作業。

原能會表示,用過核燃料最終處置設施為高度鄰避
設施,是世界各核能國家共通的問題,如美國於1982
年國會通過放射性廢棄物政策法案,規範高放最終處
置場的選址作業,並於2002年國會決議通過雅卡山
(Yucca Mountain)為最終處置場址,計畫期間投入
大量研發人力與經費,仍因地方民意反對而中止,國
內外皆然。

有鑑於此,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已要求台
電積極推動中期暫時貯存方案的應變方案,並檢討相
關社會溝通機制,以作為核廢料中繼站。

依據台電「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的全程
工作規劃,地下實驗室預定於2033年開始規劃與建
構;因設置地質或地下實驗室有助於推動高放處置計
畫,台電若能積極加強地方溝通取得認同,提前建置
地質或地下實驗室,原能會將樂見其成。

另外,原能會針對所屬核研所承包台電計畫一案,
除要求應謹守「符合國家政策與公共利益」或「屬於
國內唯一技術或設施(備)者」的前提外,並訂定審
查作業要點,邀請學者專家參與審查通過後,核研所
才能承接台電委託的計畫,不會有角色混淆的情形。

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原能會將改制為獨立機
關核安會,核研所改制為行政法人,兩者無隸屬關
係,內部人員不得相互調任;國際上的核能研究機
構,也有類似的作法。

此外,原能會已制定「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
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並已訂定「高放射性廢棄物
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規範」,供台電公司執行高放處置
設施選址依循及經濟部制定選址法制作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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