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軌通訊衛星頻率11/8開放申請 國安考量不得有中資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2年10月25日電)數位部
今天表示,將在11月8日到12月30日開放受理業者申
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其中也包含低軌通訊
衛星部份;為確保國家安全,跨國衛星在台提供服務
應符合相關國安考量。

在申請資格部份,依電信管理法相關規定,申請者
應為電信事業,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外資直
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及間接持股不得超過
60%,且不得有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實收最低資本
額門檻為新台幣3億元,且不限申請家數。另為確保
國安,合作衛星機構應符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

數位發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預期開放衛星服務未
來將增加更多效益與機會,包括促進國內產業鏈發
展、提供偏鄉網路服務選項、緊急通訊時的備援機制
與接軌國際新興技術創新應用趨勢等。

數位部部長唐鳳今天在第2次部務會議聽取資源管
理司「開放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
率」報告討論案,會中通過「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
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頻率使用費收
費標準」、「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審查收費
標準」及「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
審查作業要點」。

數位部指出,衛星通信具備涵蓋範圍廣闊的優勢,
可加強海上、離島、山區等地區的訊號涵蓋,提供公
眾電信網路的備援,在緊急狀況發生時,可確保台灣
通訊網路仍可藉由同步或非同步軌道衛星運作,增進
電信網路韌性。衛星通信另可作為降低普及通訊服務
成本的選項,以及提供航空器及船舶寬頻服務等。

有意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的業者,數位
部指出,可在11月8日起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12月
30日截止受理申請後,將儘速辦理審查作業。

數位部說明,規劃釋出10.7到12.7GHz、13.75到
14.5GHz、17.7到20.2GHz及27.5到30.0GHz等頻段,供
同步與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使用,其中27.9到29.5GHz
須與既有行動寬頻業者協議使用。無線電頻率使用期
限為2年,屆期可再申請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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