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3國製浮式平板玻璃 財部:不課臨時反傾銷稅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2年11月9日電)針對從馬
來西亞、印尼及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反傾銷調
查案,財政部今天宣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依調查所
得資料研判,裁定不對涉案輸入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
稅。

財政部5月受理調查台灣玻璃工業公會申請對馬來
西亞、印尼與泰國產製進口浮式平板玻璃課徵反傾銷
稅案,財政部關務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告初步調查結
果。

關務署指出,針對這一反傾銷調查案,財政部初步
認定有傾銷事實、經濟部初步認定對國內產業造成實
質損害;不過,依調查所得資料研判,尚無須為防止
國內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而課徵臨時反傾銷
稅。

針對經濟部初步認定國內產業遭受實質損害,貿調
會官員先前表示,一般而言,若初步認定有實質損
害,就會建議課徵臨時反傾銷稅,以免在進行最後調
查期間,國內產業繼續受害,不過,受到塞港缺櫃外
部因素影響,進口量與價格舒緩,因此向財政部建議
不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關務署官員強調,這是初步調查結果,財政部將繼
續進行傾銷最後調查,依實地查核結果或其他新事
證,可能獲得不同的傾銷差率或結論。

關務署同步公布各涉案國廠商的傾銷差率初步認
定;針對馬來西亞Xinyi Energy Smart (Malaysia)Sdn
Bhd稅率為22.08%,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
129.32%;印尼PT Asahimas Flat Glass Tbk稅率5.76%,
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137.28%。

泰國方面,AGC Flat Glass (Thailand)PLC.稅率
0%,Guardian Industries Corp Ltd.及Guardian Industries
Rayong Co. Ltd. 稅率28.96%,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稅
率57.39%。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
施辦法規定,財政部應於初步認定公告的隔日起60天
內,完成傾銷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將
移請經濟部於40天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國內產業的最
後調查認定。

關務署表示,財政部在接獲經濟部有損害國內產業
通知的隔日起10天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
否課徵反傾銷稅。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