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籲確保金融消費權益 金管會:列為檢查重點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022年11月18日電)民眾個
資常見被洩漏、濫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促請金
管會,應就申請銀行信用卡蒐集資料的部分進行專案
檢查,確保國民金融消費基本權益;金管會回應,持
續將金融消費者保護列為檢查重點。

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總召曾銘宗、首席副書記長
謝衣(鳳)、立委費鴻泰出席,質疑信用卡發卡銀行蒐
集卡友個資,使用上是否均與發卡業務相關,或者仍
有不乏個資外洩情況,造成民眾收到許多無關的招攬
業務訊息,甚至接到詐騙電話。

曾銘宗指出,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
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的
契約前,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
契約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的風險;前項涉及個人
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者,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
明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權利,以及拒絕同意可能的不
利益。

另外,談及確保金融消費基本權益,曾銘宗進一步
指出,根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2條規定,發
卡機構與第三人合作,如涉及持卡人資料使用,應設
計欄位供申請人自行勾選是否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該
第三人,並明列其使用範圍。

不過,曾銘宗質疑,銀行或金融業者,是否都確實
依照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在做,有沒有發生將民眾個資
提供給受託機構,或與業務合作的機構,甚至網路社
群等。

曾銘宗指出,如果銀行未遵守相關規定,應回到銀
行法第47條之1規定,以及第131條罰則,處新台幣50
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但他質疑,「罰則太
輕」,因為對於銀行而言,或許對於這樣的罰鍰根本
毫不在意,難收遏止效果。

曾銘宗表示,國民黨團要求,金管會應就申請銀行
信用卡蒐集資料的部分,進行專案檢查,了解銀行有
無遵守法規,並盼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
出報告;國民黨團也希望金管會檢討銀行蒐集客戶資
料相關法令規定,包括罰則是否太輕,假設發現銀行
有違反法令規定蒐集利用客戶的資料,請金管會從嚴
懲處。

謝衣(鳳)表示,對於銀行信用卡用卡人的個資,政
府應盡到保護責任,為了防範民眾個資被洩漏、濫
用,相關單位應該要有更強制的作為,保護所有用卡
人的個資。

費鴻泰指出,金融機構違反個資法遭金管會裁罰的
態樣,包括因內控稽核或業務過失等因素致個資外
洩、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設施未臻周延、蒐集個人
資料時未盡明確告知義務、發生個資外洩時的通報作
業未臻周延、未經客戶同意將其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
人使用。

費鴻泰建議,金管會和財政部應針對金融單位的管
理,想出方法;內政部也要針對全民戶政系統的個資
管理,想出辦法;數位發展部要針對資安防護,給個
方向。

與會金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洪秀青說,日前有邀請
銀行公會和發卡機構,針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金管
會檢查局專門委員李聿偉表示,持續將金融消費者保
護列為檢查重點,未來也會將立委提點的問題納入檢
查重點項目,徹底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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