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電廠不具備延役條件 加速能源轉型穩定供電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2年12月3日電)台電工會
發函建議延長核二、三廠發電運轉,台電今天表示予
以尊重,但目前核二、三廠運轉中核能機組均已超過
法定延役申請期限、機組所在地方政府反對延役,且
核廢料問題仍待解決,並不具備可延役條件。

台電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近日台灣電力工會發函
建議延長核二、三廠發電運轉,函文內容為工會內部
會議中部分成員臨時動議,屬於員工間意見交流,台
電予以尊重。

不過,台電指出,目前核二、三廠運轉中核能機組
均已超過法定延役申請期限、機組所在地方政府反對
延役,且用過核燃料問題仍待解決,並不具備可延役
條件。

台電進一步說明,以核二廠1號機為例,原可運轉
至2021年12月屆齡除役,但新北市政府至今仍未核准
「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使乾貯設施無法施工,
因此用過核燃料無法退出反應爐、再填換燃料繼續運
轉至役期屆滿,並於2021年7月提前停機。

至於核二2號機及核三廠均已超過法規延役申請期
限,且屏東縣政府已公開反對核三延役。

台電強調,顯見核能在使用上,地方政府支持與否
至關重要,因為用過核燃料現階段無法處理,甚至使
得部分機組使用到屆齡除役都有困難,更遑論延役。

台電表示,尊重工會成員對穩定供電所提意見,台
電會持續向工會溝通說明穩定供電相關作為,為確保
穩定供電,台電現階段會努力讓現有運轉中核能機組
安全運轉至40年執照屆期,並非倉促廢核,同時加速
建設低碳燃氣機組、持續協助再生能源發展,以達成
能源轉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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