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2條應申報事項補充說明桃禧於111年9月5日之取得營運權(無形資產)

日 期:2022年12月27日

公司名稱:桃禧(2750)

主 旨: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2條應申報事項補充說明桃禧於111年9月5日之取得營運權(無形資產)

發言人:李三蓮

說 明:

1. 原公告日期:
111/09/0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取得石門水庫及溪洲園區觀光服務營運權(無形資產)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受石門水庫公共工程計畫影響,中止合約內石門水庫相關營運業務
及對應之每年2400萬定額權利金。
本公司自112年起停止支付上述協議之定額權利金。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