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碳與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合資協議現況補充說明(新增內容說明)

日  期:2022年12月28日

公司名稱:中碳(1723)

主  旨:中碳與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合資協議現況補充說明(新增內容說明)

發言人:陳宜宏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12/28
2.公司名稱: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及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稱
FHS)於104/09/30簽訂合作協議書,因原先合作協議內容條件因故已無法進行,復於
110/08/04簽訂暫緩協議書,依協議書內容規定於111年下半年啟動合資協商,經整體
評估考量後,本公司決議不再合資,雙方同意煤焦油脫水廠未來由FHS自行經營並銷
售, FHS同意自112/01/01起至116/12/31底止(5 年),每年給予本公司輕油以比照
其他客戶交易條件取得對外總銷售量50%之跟價權,雙方未來仍維持良好商業夥伴關
係。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