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陸委會:未新增禁止規定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台北2023年01月4日電)BBC中
文網報導,移民署昨在其網放上一則港澳居民不得在
台從事活動的列表,當中包含不得接受媒體邀請與參
與遊行,引發爭議。陸委會今強調,沒有新增的禁止
或限制規定。

這則公告昨天已在移民署的網站上下架,陸委會昨
天與今天均做出了回應。

陸委會表示,「經瞭解,本案係屬誤植」。港澳居
民若來台短期停留,相關活動應與許可目的相符,並
應遵守中華民國既有法律規範;政府並未提出任何新
增的禁止或限制規定。

陸委會也指,港澳居民來台,須遵守台灣法律規
範。據了解,內政部移民署已移除該公告頁面,至未
來有無臚列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以供港澳居民參考,
尚在討論中。

據了解,這一份「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
是放在移民署網站上香港澳門居民「停留」在台的部
分,亦即是規範港澳居民短暫停留,如探親、旅遊等
不可從事的活動。

其中除了包含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基地,不得進入國
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等重要單位等,最有爭議
的是不得參加政治性質的活動,如遊行、抗爭、演
說、發放傳單,以及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與廣
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不過,儘管這份文件已下架,還是引起了對於在台
港人言論與集會自由是否受到影響的爭議。

不願具名的移民顧問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這份
文件規範對於港澳人士不得接受媒體邀約與參與遊
行,是以前沒有看過的。儘管這份文件是放在「停
留」簽證的那欄中,但是文件寫「港澳居民」,質疑
真的要運用起來,持居留證件的港人是否也會受到影
響。

他表示,看到文件的第一個反應是訝異與嚇到,認
為這已經超過界線,涉及「違反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指出,從兩公約(即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國際公約」)的角度來看,不只是香港人,在台灣境
內的每個人,他們的公民權、政治權利應該要平等享
有並受到保障,不應該因為他們的身分而有所不同。

施逸翔認為,移民署應要講清楚,為甚麼忽然放上
這個規定又忽然下架,當中內容也有爭議,非常大的
問題是限制言論自由。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蘇偉業則表示,這
與政府的國安政策有關,因為當中臚列的不得從事的
活動中,許多與政治活動相關。政府不應該直接以身
分或單一標準「一刀切」,因為這將影響到在台港澳
人士的言論與集會自由。

從香港移居台灣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則表示,
文件已在移民署網站上下架,認為文件會再做修訂,
也希望政府說清楚當中的內容,不然難以做評斷。
(編輯:張淑伶)1120104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