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鋼代子公司TCI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個別契約損失金額上限

日 期:2023年01月10日

公司名稱:大成鋼(2027)

主 旨:代子公司TCI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個別契約損失金額上限

發言人:林炳文

說 明:

1.契約種類:
鎳價交換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2/1/10
3.契約金額:
子公司TCI本次超過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的合約金額為美金4,254千元
(約折合台幣130,640千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契約金額的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銹鋼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不銹鋼存貨帳面值為新台幣196億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公司有相同部位的不銹鋼庫存,亦會反應相對的原料漲價利益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超過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的未實現損失金額為美金1,370千元(約折合台幣42,073千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國際鎳價快速上漲,但因公司有相同部位庫存,是以對未來的損益沒有影響。
12.契約期間:

13.限制條款: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5.其他敘明事項:
TCI公司111年12月底不銹鋼的庫存約9.4萬噸,已避險不銹鋼的數量約1.3萬噸。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