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改限浮台數量 擬第4季完成遴選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23年01月18日電)能源局
今天公布新版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計畫,單一申
請案裝置容量,由原先50MW調整為設置6至12座浮
台,容量有望增加逾3倍;完工併網年度也從2026年
調整至2028年,預計今年第4季完成遴選。

另外,評選方式首納與國內合作研提產學研合作計
畫,合作範圍包含風場設計、製造、運維等,並給予
研發資源補助,以培養在地能力。

自去年8月能源局公布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範計
畫,業界陸續表達希望提升單一申請案容量、延後完
工併網年度,能源局今天舉辦離岸風電浮動式風場示
範規劃說明會議,公布最新調整。

首先,為驗證浮台受風力、波浪、海流交互作用特
性,調整以浮台座數計算,吸引不同浮台技術投入示
範,同時兼顧海域空間利用及技術,單一申請案裝置
容量,由原先不超過50MW,調整為設置6至12座浮
台;以一座浮台單機容量15MW來計算,容量範寬至
90到180MW。

第二,原規劃2案,修正為原則2案,得視情形增加
1案。能源局官員說明,若申請人所提計畫內容規劃
具體且執行可行性高,視評審情形,較原規劃彈性增
加示範案件1案,以提高示範計畫成功率。

第三,參考固定式示範案建置時程(完成選商到完
工併網約7年),加以考量已有固定式相關法規及配
套措施,完工併網年度由2026年調整至2028年;也就
是說,完成選商到完工併網時間從原先4年增加至6
年。

至於評選方式,除審查技術及財務能力外,納入與
國內合作研提產學研合作計畫;技術能力占60分、財
務能力占30分、國內合作占10分。官員說明,開發商
與國內產學研合作計畫,範圍包含風場設計、製造、
運維的合作,到基礎設施精進規劃等。

考量國內尚無浮動式風場開發經驗,為了鼓勵研
發,亦新增研發補助機會,由開發商與國內產學研單
位共同研提合作計畫,透過既有科專補助審查機制,
例如業界能專、A+計畫等,給予研發資源補助。

官員表示,目的在鏈結開發商與國內相關產學研單
位進行合作,包含設計、製造、運維技術或基礎設施
(港埠、電網)精進等,以培養在地能力。

能源局表示,預計今年第4季選定示範計畫業者,
遴選資格為不得重疊海域敏感區域、環評專案小組初
審通過,且場址需位於低潮線外,由申請人自選場址
區位;得標者適用浮動式示範風場躉購費率。

能源局長游振偉表示,會中業者對於由容量改成浮
台數量、時程調整較無意見,但關切躉購費率公布時
間、契約內容草案,以及區塊開發選商空間範圍重疊
問題等,能源局將在2月6日前請業者回饋意見後,再
擇日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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