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浮潛業者聯合漲價 公平會開罰21家共235萬元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23年02月21日電)小琉球
面積不大,但海平面下的湛藍美景與繽紛生態令人神
往,是熱門觀光景點,不過公平會調查發現,當地浮
潛業者聯合漲價,違反公平交易法,因而對21家浮潛
業者共處新台幣235萬元罰鍰。

小琉球不受東北季風影響,一年四季都很適合浮
潛,但因疫情衝擊,110年5月至8月期間,一度全面
停止開放浮潛,直到110年8月24日,小琉球浮潛才重
新開放,21家浮潛業者協商後,共同將浮潛收費標準
從每人300元或350元調漲至400元。

公平會接獲檢舉後調查發現,110年8月18日琉球觀
光發展協會與當地浮潛業者召開會議研擬「屏東縣琉
球鄉浮潛業者防疫計畫指引」,申請重新開放浮潛業
務,彼此透過LINE群組及開會相互討論交換意見,合
意調漲浮潛收費標準。

此外,還具名聯合聲明配合疫情防疫工作,將1名
教練可以帶10名遊客的比例降至只帶5名,且以降載
後及防疫措施的成本增加,將浮潛體驗價調整為每人
400元,參與的浮潛業者高達21家。

公平會指出,這21家浮潛業者是小琉球浮潛服務市
場的主要供應業者,110年8月24日小琉球浮潛重新開
放後,隨即共同將收費標準從每人300元或350元調漲
為每人400元,且持續在LINE群組討論維持收費標
準,彼此相互監督,確保所有浮潛業者遵行,已構成
公平交易法第15條禁止的聯合行為。

公平會考量這些業者營運確實受到疫情影響,因此
對21家浮潛業者僅低度裁罰每家10萬元至15萬元,共
處235萬元罰鍰,而琉球觀光發展協會促成這21家浮
潛業者故意共同實施聯合行為,也一併處罰,處15萬
元罰鍰。

公平會再次提醒業者,聯合行為是法律明定禁止的
違法行為,就算是因為不景氣導致業務難以維持,也
必須有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但書的各款事由而有
採行共同行為的需要,且事前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為
例外許可,才能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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