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違規推介行外金融商品 金管會罰花旗銀600萬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3年03月7日電)金管會接
獲投訴,花旗(台灣)銀行前理專推介並代客戶投資
非屬花旗銀行銷售的金融商品,花旗銀行因未完善建
立管理理專銷售行為機制及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
的交易監控機制,挨罰新台幣600萬元。

有花旗銀行客戶向金管會申訴,花旗銀行前理專推
介並代客戶投資非屬花旗銀行銷售的金融商品,金管
會今天宣布,花旗銀行在管理理專銷售行為、理專與
客戶私下資金往來的交易監控機制方面,未完善建立
內控制度,對此開罰花旗銀行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
明,金管會接獲花旗銀行客戶投訴,花旗銀行營業部
前理專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間推介並代客戶投資行
外金融商品,受影響客戶數達2名、所涉金額102萬美
元,違法行為時間達1年4個月。

童政彰指出,花旗銀行前理專代客戶投資的行外金
融商品,投資標的為股票,花旗銀行客戶因出現損
失,向金管會申訴,金管會調查後,認為花旗銀行未
完善建立管理理專銷售行為機制、且未完善建立理專
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的交易監控機制。

童政彰表示,花旗銀行已設置理專銷售服務品質評
核機制,由銷售主管每月對每一理專採不定時隨機方
式執行銷售品質評核,但對評核註記事項未積極追蹤
後續改善情形並強化管理內控機制,以致未能發現此
名理專持續透過通訊軟體與客戶互傳資料,顯示花旗
銀行對理專銷售行為管理仍有不足。

此外,童政彰表示,花旗銀行雖已建置員工交易監
控系統監控作業,針對理專帳戶與客戶往來情形建立
報表監控機制,但未依業務特性及風險完善訂定相關
可疑態樣,以致未能發現此名理專所屬不同客戶在特
定期間有透過花旗銀行帳戶匯款至他行同一受款人姓
名、且達特定金額以上等情事。

童政彰呼籲,銀行應建立誠信經營文化及員工行為
規範,以維繫社會大眾對銀行的信任,並應依「銀行
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完善
建立帳戶監控機制,以強化內控有效性;同時,民眾
應避免與理專私下間資金往來及購買非屬銀行銷售的
金融商品或服務,且應定期檢視銀行對帳單,以維護
自身權益。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