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呈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3年03月27日

公司名稱:鴻呈(6913)

主  旨:鴻呈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林星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406,196
4.每股面額:10
5.發行總金額:34,061,96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登記,逾期未拼湊或
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則依公司法240條之規定,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業務拓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之相關事宜。
(2)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嗣後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3)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要變更時,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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