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證券」)董事會決議減資案

日  期:2023年03月27日

公司名稱:開發金(2883)

主  旨: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證券」)董事會決議減資案

發言人:潘玲嬌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7
2.減資緣由:為配合母公司中華開發金控之策略發展規劃,由本公司採實物減資方式,
將全資持有之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全數股權退還予母公司中華開發金控,
由中華開發金控直接持有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減資擬訂本案股東會召開日之前一月月底為衡量日,依衡量日本公司採權益法
投資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之帳面價值計算實際退還中華開發金控之財產
價值及抵充數額,抵充數額如未滿一股面額新台幣10元,則以現金補足之。
暫依1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採權益法投資凱基投信之帳面價值
586,897,592元計算減資金額,未滿一股面額10元部分,則以現金8元補足之。
3.減資金額:新臺幣586,897,600元(含公募普通股557,226,090元
及私募普通股29,671,510元)。
4.消除股份:58,689,760股(含公募普通股55,722,609股及私募普通股2,967,151股)
5.減資比率:3.12%
6.減資後股本:新臺幣18,200,468,69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第1項,
擬於112/4/21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本案由母公司中華開發金控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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