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得利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3年04月06日

公司名稱:寶得利(5301)

主  旨:寶得利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陳敏俊

說  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4/0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業務規則條款:第12條第1項1款。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最近期(111年第4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
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且淨值較前期增加。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04/10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 上櫃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
或改善者,致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
無法補正或改善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
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