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增額發行「112央債甲2」

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主旨:財政部增額發行「112年度甲類第2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券
代碼:A12102)新臺幣300億元,自112年4月19日起在本公司集中
交易市場上市買賣。

公告事項: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2年4月19日。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2年2月17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下同)300億元整。
四、票面利率:百分之1.125。
五、償還期限: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10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
之日起,每1年付息1次,期滿本金1次還清。
六、公債未償餘額:截至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日(民國112年4月19日)為止
,該期公債已發行流通在外之公債未償餘額為300億元。
七、應計利息: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112年度甲類第2期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相同。增額公債發行日距原始公債發行日
為61日,應計利息為56,404,110元。增額公債每一票面金額5千萬
元之應計利息為94,007元。
八、最低登記金額: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九、期滿開付日:民國122年2月17日。
十、其餘依照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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