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名維權人士許志永 獲重判14年

(中央社台北2023年04月10日電)據維權網消息,中
國知名維權人士許志永今天上午在「顛覆國家政權
罪」的罪名下,遭重判14年;同案另位維權人士丁家
喜被判12年。

維權網以「令人憤怒」形容這次判決,並稱中國人
權捍衛者的空間和處境需要國際社會的進一步有效關
注。

維權網稍早曾披露,山東臨沭縣法院10日上午開庭
審理許志永、丁家喜所涉的顛覆國家政權案。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
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26日,當局開
始抓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20多人
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
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本案受到國際媒體關注,案發至今3年多來持續報
導。據中國刑法,顛覆國家政權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
以上有期徒刑。

50歲的許志永於2002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
位,曾任教北京郵電大學,並成功推動廢除不合時宜
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創辦公益性
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後改名北
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關注打工子弟學校的生存
和法律保障。

2003年底,許志永當選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2006
年連任),倡導公民以非暴力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要
求官員公布財產、懲治腐敗。

2009年中,公盟被取締,許志永被控涉嫌偷稅並被
捕,之後獲保釋,暫獲自由。

2012年11月,許志永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出
「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公開信,數日後被安
全人員帶走;2013年2月又在北京地鐵口發放傳單呼
籲教育平權等而遭傳訊;2014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
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許
志永4年徒刑。刑滿出獄後,許志永繼續投身公民活
動。

在廈門聚會案後的逃亡期間,2020年初,許志永對
習近平發出「勸退書」;2月15日在廣州被警方帶
走,並於6月20日被正式逮捕。

2021年1月,許志永被捕後首次在看守所會見律
師。

北京當局往往以「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
家政權」等相關罪名壓制不同的聲音。曾獲諾貝爾和
平獎的異議作家劉曉波因「零八憲章」案,2009年因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11年;2017年7月因
肝癌,在保外就醫期間病逝。(編輯:周慧盈/朱建
陵)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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