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高中生疑遭霸凌輕生 校長記大過拔除職務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023年04月13日電)台中市
某高中生輕生案,台中市教育局調查發現前學務主任
等人涉不當管教,今天又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決
議處分校長大過1次,並拔除校長職務及退回學校調
查報告。

台中市某高中生疑遭師長霸凌今年2月輕生,台中
市教育局3月24日將校長等7名涉案人員調離現職,前
學務主任則暫時停聘3個月,日前校事會議決議,前
學務主任、主任教官以及2學務創新人員有不當管
教,各別移送考核會、相關委員會議處。

教育局說明,學校調查小組報告指出前學務主任、
主任教官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涉有不當管教,情節重
大,造成這名學生身心傷害,學校4月10日召開校事
會議決議依各身分別移送考核會或依法組成的相關委
員會做行政議處。

教育局於昨日正式接獲學校函送的調查報告及校事
會議紀錄,經檢視,前學務主任涉有不當管教,而且
情節重大。教育局指出,接獲調查報告後隨即發函退
回學校,要求依教師法規定將前學務主任移送「教評
會」,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
資遣辦法進行審議,予以嚴懲嚴辦,最重不排除解
聘。

有關校長的懲處,教育局今天召開校長考核會議檢
討究責,教育局表示,校長在事件發生後,消極處
理,致延誤啟動調查時機,事件擴大,也未見領導統
御能力,管理失當,因此決議處分記大過1次;並認
定已不適任校長一職,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7條及
第15條規定予以解除校長職務。(編輯:謝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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