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報稅期限不延長5月底截止 仍維持分期繳稅紓困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3年04月18日電)立法院財
委會上週以臨時提案方式,要求財政部研議再次延長
報稅期限。財政部官員今天表示,過去報稅季延長是
因應疫情、分流人潮,但現在防疫規定鬆綁,經綜合
評估,5月報稅季維持1個月的法定申報時間,至5月
31日截止。

不過,針對受疫情衝擊而有繳納困難的民眾,財政
部依紓困振興條例,仍提供延、分期繳稅措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週通過立委臨時提案,指近3
年受COVID-19影響,財政部皆於5月綜所稅報稅季
前,公布將報稅期限由5月底延至6月底。今年疫情雖
趨緩,輕症確診者不必隔離,但現在通貨膨脹、物價
全面上漲,請財政部儘速研議今年再次延長綜所稅報
稅期限。

所得稅法明定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
報及繳納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

財政部官員今天表示,經綜合評估,5月報稅季維
持1個月的法定申報時間。換句話說,今年報稅期限
不延長,依規定5月31日截止。

財政部官員指出,延長報稅季除可能增加會計師、
記帳業者、基層稅務人員等負擔,過去3年報稅季展
延,主要是基於稅捐稽徵法規定,國家遇到天災事變
可以展延申報期間,但當前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也已宣布,諸多防疫措施鬆綁、取消。

針對立委關切在通膨影響下的納稅人權益,財政部
官員表示,若納稅義務人受疫情影響而遇繳稅困難情
形,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提供延、分期繳納稅款措施,
可多加利用。

財政部說明,受疫情影響而若無法於申報期內一次
繳清稅款,需要者可申請延期繳納,期限最長1年,
或是分期繳納,最多分3年。

財政部指出,申請分期繳稅最長以36個月為限,本
稅、滯納金需按日加計利息,但滯報金、怠報金及罰
鍰不加計利息;有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需求者,記得
要在規定「納稅期間內」,透過網路(稅務入口
網)、郵寄及臨櫃辦理等3種方式向稽徵機關申請。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