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龍董事會決議撤銷民國一一一年度股東常會討論私募普通股案。

日  期:2023年04月25日

公司名稱:臺龍(6246)

主  旨:臺龍董事會決議撤銷民國一一一年度股東常會討論私募普通股案。

發言人:舒逸豪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4/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
本公司經民國11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辦理
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應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1年期限
屆滿前分四次辦理。
本公司基於考量資金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其時效性,至今仍未執行111年度私募
普通股案,且因一年期限即將屆滿,為遵循法令規定,不再辦理該私募普通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貼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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