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諾*-KY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補充(新增及刪除報告事項)

日  期:2023年04月26日

公司名稱:納諾*-KY(6495)

主  旨:納諾*-KY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補充(新增及刪除報告事項)

發言人:黃沁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B)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C)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D)111年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E)本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相關因應措施報告。(新增)
F)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劃報告。(刪除)
G)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刪除)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B)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本公司章程第40條並參照台灣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112年4月7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1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入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112年5月17日至112年6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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