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寶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日  期:2023年05月02日

公司名稱:鈺寶(3150)

主  旨:鈺寶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發言人:黃良駿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5/0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06/23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於111年06月23日股東常會
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股數3,000,000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完成。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
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並提請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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