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7月公布離岸風電3-2選商規則 年底截止收件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23年05月3日電)離岸風
電區塊開發3-1期簽約時限通案延長至6月30日,接著
將展開3-2期選商,能源局官員表示,目前業者對於
裝置容量分配仍有歧見,預計7月公布3-2選商規則,
投標收件截止則訂在年底,最慢明年3月公布選商結
果。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容量分配結果去年底正式
底定,共6組開發商、7座離岸風場獲配容量,將新增
3GW裝置容量,風場預計2026、2027年陸續完工併
聯。

原先開發商簽約時間訂在今年5月17日,但考量部
分業者因外在環境變動大,總部定案所需時間拉長,
加上履約保證金牽涉國內銀行程序,簽約時限通案延
長至6月30日。

不過,傳出至少兩家開發商、三案不會簽約,能源
局官員表示,目前沒有業者表達不簽約,若真有此
事,也會在履約能力項予以註記,在開發商未來參與
離岸風電遴選時,提供審查委員會參考。

至於區塊開發3-2選商規則,官員表示,持續與業
者溝通,目前主要歧見在於裝置容量分配多寡,從
500、600到1000MW都有,各家想法不一,須待3-1簽
約結果確定,再去計算2028、2029年的3GW以外,有
哪些新增畸零容量可供選商,進而確定單一開發商核
配容量上限。

等到區塊開發3-1告一段落,能源局預計7月公布3-2
選商規則,投標收件截止則訂在年底,接著會進行履
約能力、產業關聯性等審查作業,最慢明年3月公布
選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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