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剛不繼續辦理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日  期:2023年05月04日

公司名稱:圓剛(2417)

主  旨:圓剛不繼續辦理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發言人:王沈銘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5/0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111年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50,000仟股額度內,視市場狀況
及公司資金需求,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
分次辦理。惟上述私募有價證券案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擬於剩餘期限內
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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