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認定5電信市場未有效競爭 實施特別管制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3年05月10日電)NCC今
天認定5電信市場未有效競爭,並認定各市場的市場
顯著地位(SMP)業者,將針對SMP業者實施特別管
制措施,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中華電信在這5個市
場都被認定為SMP業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通過對各特
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並審議通過
各特定電信服務市場的主要資費項目、電信資費價格
調整係數(X值)暨實施年度期間以及接續費率,後
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公告。

NCC說明,今天審議通過「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之市
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特別管制措施」,針對不同特定
電信市場具有市場顯著地位(Significant Market
Power,SMP)的業者,課予特別管制措施,維護市場
公平競爭。

為了因應電信法接軌電信管理法並檢討SMP政策,
NCC陸續徵詢外界意見,於111年4月15日公告界定固
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固定
通信網路批發、固定通信網路語音接續及行動通信網
路語音接續等5個特定電信服務市場。

經綜合考量認定5個市場的SMP,固定通信網路語
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
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SMP皆為中華電信;固定
通信網路語音接續服務市場SMP有中華電信、台灣固
網、新世紀資通及亞太電信;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接續
服務市場SMP則為目前5大電信業者的中華電信、台
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台灣之星、亞太電信。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5個市場與相關SMP業者
跟先前預告相同。

NCC說明,會針對SMP實施相應不對稱管制措施,
SMP業者應該依照提供服務的內容與規模,遵守相關
對應的特別管制措施,例如費率管制、會計分離、公
開必要資訊等。

NCC表示,本次會議也針對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
服務市場的市場顯著地位者,所提供的寬頻上網服務
電路月租費進行調降,調降幅度為「2.15%減消費者
物價指數年增率(111年度為2.95%)」,本來有調漲
空間,不過,中華電認為家用寬頻是民生必須品,因
此凍漲。

NCC表示,針對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接續服務市場的
市場顯著地位者,這次依電信管理法公告112年至113
年的接續費率,由每分鐘新台幣0.443元逐年調降到
0.407元,也就是手機打網外的業者中間成本有所調
降,實施日期到1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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