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協商無共識 立院最快12日表決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林敬殷台北2023年05月10日
電)立法院長游錫(方方土)今天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再
生醫療雙法,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等案。由於朝野對於再生醫療雙法的法案用詞
定義等關鍵條文,均無法達成共識,保留至院會處
理,預計最快12日進行表決。

為完備再生醫療研究發展,同時兼顧再生醫療臨床
應用的品質與安全,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再生醫療
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
審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在3月底完成再生
醫療雙法的初審,但包括倫理是否列入立法目的、法
案用詞定義、胚胎幹細胞禁止範圍等關鍵條文,由於
朝野歧見難解,因此決議全數保留送交朝野黨團協
商。

立法院長游錫(方方土)今天下午在立法院議場3樓會
議室,召集朝野黨團協商,研商「再生醫療法草
案」、「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及「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朝野黨團才剛開始進行再生醫療法草案協商,就在
相關用詞定義的條文之處僵持不下。朝野立委輪番發
言,經過一小時的討論,仍未達成共識,而後續包含
胚胎幹細胞禁止範圍、罰則等條文,朝野都無法達成
共識。

最後,在歷經近兩個小時的討論後,游錫(方方土)
宣布未有共識的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在院會處
理前由各黨團推派1人發言,並依序進行各保留條文
黨團版本的處理。

另外,游錫(方方土)今天也召集協商文化創意產業
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會保留的第10-1條及
第12條,均與阻斷黃牛票源的罰則有關,最後黨團協
商依照委員會協商版本通過,除罰則依照政院版外,
並新增賦予行政機關對檢舉人給予獎勵的法源。

此外,針對實名制部分,為避免入法後的立即衝
擊,並未將「實名制」三字入法,而以「協助推動藝
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及維護市場秩序」取代。

包含「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
案」等再生醫療雙法,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預計最快在12日,或最慢16
日的院會中進行處理。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