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連續違反重訊規定 證交所開罰300萬創天價

(中央社台北2023年5月11日電)泰山公司爭議不
斷,證交所今天出重手,以泰山近期多次違反重大訊
息申報規定,重罰新台幣300萬元違約金,創下上市
公司天價違約金。證交所限期泰山今天晚間9時前補
正資料,若仍未補正,將再加重違約金金額或改為全
額交割的變更交易方法處置。

證交所新聞稿指出,泰山公司近期多則重大訊息,
核有依規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情事,經證交所多次
提醒,泰山公司仍有延遲輸入或迄未輸入事項。證交
所列出泰山4大違反規定事項如下:

第一,112年4月21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禁
止龍邦國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股東召集泰山公
司112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一案,泰山公司遲至5月4日
晚間8時41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

第二,112年5月6日下午3時,泰山公司召開記者會
說明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投資案,依規應
於事實發生日,即5月5日輸入重大訊息,但遲至5月8
日上午0時2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
面。

第三,112年5月8日泰山公司發布「公告本公司取
得非簽證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重大訊息,
針對會計師保留意見部分,均未詳實揭露,經洽其補
正惟迄未辦理。

第四,112年5月9日泰山公司發布「公告本公司獨
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重大訊息,與主管機關
函示不符核有未當,經證交所5月10日函洽於當日更
正,但迄未辦理。

證交所表示,泰山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屬
再犯及違失情節重大,因此證交所依「對有價證券上
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規
定,對泰山公司處以新台幣30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要求泰山確實改善,並就未補正部分限期泰
山公司於今天晚間9時前補正完畢,若泰山仍未補
正,證交所將再加重違約金金額或為上市有價證券變
更交易方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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