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日  期:2023年05月24日

公司名稱:長榮航(2618)

主  旨:長榮航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發言人:陳耀銘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孫嘉明先生
(2)董事/ 長榮國際(股)公司代表人:張明煜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112/05/24~115/05/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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