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變天配息4元若生變 金管會:6/16中午前要公告

(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2023年06月1日電)泰山
(1218)董事改選,市場派龍邦拿下經營權,針對先前
泰山董事會通過配息新台幣4元,龍邦表示將衡量最
大利益再決定。對於泰山股利政策可能生變,金管會
表示符合3條件下確實可執行,但公司應審慎評估對
市場及投資人影響。

根據法規,若上市櫃公司確定變更股利政策,必須
在原訂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前公告,以泰山為例,
7月6日為停止過戶開始日,若確定變更股利政策,最
晚必須在6月16日中午前完成公告。

泰山5月31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市場派
龍邦取得過半席次,泰山經營權變天。對於泰山是否
如期於7月17日配發每股4元現金股利,龍邦董事長劉
偉龍表示「需衡量最大利益後再決定」。外界高度關
注,取得泰山經營權的龍邦若調整泰山已宣布的股利
政策,是否合法。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
示,依公司法及泰山公司章程規定,股利分派應經董
事會決議,泰山5月已發布重訊公告董事會決議每股
配發4元現金股利,預計7月17日發放,停止過戶期間
為7月6日至10日。

針對龍邦入主泰山後,將重新評估股利政策一事,
張子敏表示,經過確認,目前泰山並未發布相關重
訊,金管會已請證交所持續注意後續發展情形並妥適
因應。

張子敏解釋,法令並無規定上市櫃公司不能變更股
利政策,但必須符合3大條件,第一,上市櫃公司調
整股利政策可能影響投資人決策,若確實有意變更股
利政策,上市櫃公司應先審慎評估對投資人及市場影
響。

第二,必須經過董事會決議,並在股東會追認;第
三,若上市櫃公司確定變更股利政策,依法必須在原
訂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前公告,以泰山為例,7月6
日為停止過戶開始日,因此最晚6月16日中午前必須
完成公告。

張子敏解釋,必須在停止過戶日12個營業日前公告
的規定,主要是考量可能涉及投資人放空回補需求,
要讓投資人有時間可預先準備因應,以便減緩對市場
衝擊。

張子敏重申,按照法規,上市櫃公司確實可依法定
程序執行,不過公司應審慎評估,因變更股利政策,
對市場及投資人可能會造成影響。

他直言,雖然在法規上確實可如此執行,但投資人
已執行投資決策,可能會有投資人因出現不利損失,
進而提起告訴,公司必須審慎評估。

有媒體詢問,變更股利政策是否會涉及操縱股價,
張子敏表示,此為假設性問題,要看到時實際情形,
證交所一向有監視制度,都有相應機制可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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