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光電毀生態 經部:不適農用土地優先、屋頂型逾6成

(中央社記者劉千綾台北2023年6月15日電)國民黨
立法院黨團昨天指控加速推動光電破壞農漁林土地,
經濟部今天表示,目前光電設置以屋頂型占比超過6
成,且地面型光電優先以複合利用、不利農業經營土
地為主,並已建立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等機制減少對生
態衝擊,確保光電與農漁業共存共榮。

經濟部強調,核能並不屬於國際供應鏈承諾RE100
定義的再生能源,光電和風電等才是台積電等產業需
要的綠電,而重啟核四更已被公投否決,核四封存也
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決策。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批評民進黨為
達成非核家園,毀山林、農地種光電。民進黨團副幹
事長洪申翰表示,光電發展應用長遠態度看待,也應
建立秩序,但國民黨拿特定個案抹黑光電,甚至汙衊
再生能源政策,大可不必。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推動光電一向
以空間的複合利用為優先,迄今屋頂型光電仍占總體
設置量6成以上,且目前仍繼續積極推動屋頂型光
電。

經濟部指出,從「班班有冷氣、校校會發電」的校
園屋頂光電,到近日三讀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要求新建或改建建物,屋頂規模達一定面積以上者應
設置光電,代表政策積極引導光電朝向屋頂型設置,
並非為推動光電而放任業者圈地、破壞農漁林地及環
境生態。

至於地面型光電的土地選擇,經濟部說明,優先採
複合利用,或低地力、土壤鹽化、地層下陷等各類不
適合農用的土地,並尊重農委會及內政部等土地管理
主管機關,現階段農地設置光電以「畜電共生」、
「漁電共生」及農委會公告的「不利耕作區」為主,
確保光電與農漁業等既有使用共存共榮。

針對漁電共生部分,經濟部表示,已建立漁電共生
環社檢核等機制,以「養殖為主、光電為輔」原則劃
設漁電共生專區,除要求需有養殖事實外,也透過環
社檢核,減少光電開發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此外,為維護漁電共生養殖戶權益,經濟部表示,
公告漁電共生公版契約範本,並於電業籌設許可審查
時,要求需取得全數土地地主同意及養殖戶同意文
件。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為減緩地面型光電對環境生態
及周遭社區的衝擊、影響農漁發展,以低地力土地劃
設綠能發展專區,並以遴選優質廠商的方式設置光
電,同時引導業者妥善與民眾溝通。

經濟部補充,台糖及國有土地招租的部分,也都有
經過林相、生態、環境評估,同時為確保土地現有承
租者,也會以其意願及權益優先,不會強迫其轉作光
電或放棄承租權利,國產署也重新檢討現行提供土地
開發同意書給光電業者的作法;此外,土地招標程序
皆有把關、符合相關法律規範。

面對2050淨零及國際供應鏈RE100的承諾,經濟部
再次強調,綠電已經是產業的必需品,核電並不屬於
RE100定義的再生能源,加上用過核燃料的最終貯存
位置難尋。

相較之下,經濟部表示,光電屬低度開發、空間可
複合利用,在光電案場結束後,即可恢復農、漁業用
途,且廢棄光電板回收已有成熟處理機制,因此推動
光電等再生能源才是產業需要、環境永續、邁向淨零
且可兼顧多元價值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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