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揪虛報進口貨物 近3年連補帶罰逾82億元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023年6月27日電)屢有廠商
報運進口貨物時涉及虛報,財政部關務署今天提醒,
進口人務必誠實申報、以免受罰。據統計,過去3年
來,總虛報案件逾2萬2000件、裁罰加計補徵稅款超
過新台幣82億元。

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近
來時有進口人報運貨物進口,因虛報貨物名稱、數
量、重量、品質、價值、規格、產地,或繳驗偽造、
變造、不實發票等,被海關查獲違法、從而遭裁罰的
案件,提醒進口人應誠實申報。

若進口貨物經海關查驗,結果發現實際來貨與申報
內容不符,蘇淑貞進一步指出,不論是出於偽報、匿
未申報、短報或漏報,都構成所謂的虛報行為。

依據海關緝私條例規定,針對虛報行為,將依法裁
處所漏進口稅額5倍以下罰鍰或沒入或併沒入貨物,
並追徵所漏進口稅款。如果虛報行為涉及「逃避管
制」,依規定將裁處進口貨物貨價3倍以下罰鍰及沒
入貨物。

蘇淑貞表示,個案如果同時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
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等相關規定,也須依法裁處罰
鍰並補徵營業稅及貨物稅,進口人可能因此面臨鉅額
罰鍰。

以貨物價格為例,蘇淑貞指出,進口人應依據實際
交易價格正確申報,過去曾有進口人報運食品進口,
海關查核發現有繳驗偽造發票、價格申報不實情形,
依規定裁處罰鍰及追徵稅款,總金額高達約新台幣
312萬元。

她表示,且因繳驗偽造發票涉及違反刑事法律規
定,依法移送偵辦結果,進口人也將面臨刑事究責,
商民申報貨物進口應更加小心謹慎。

據統計,近3年海關查獲的虛報案件以及連補帶罰
金額,民國109年為8775件、金額約28億4800萬元,
110年5435件、38億9100萬元左右,111年7994件、約
15億2400萬元;110年連補帶罰金額較高,主因是有
案件涉及毒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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