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開展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11月27

【生態環境部:開展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11月27日訊,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開展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在全國範圍,選擇一批環境管理水平高、技術裝備先進、污染防治設施完備、具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再生鉛企業作爲優化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管理試點單位。試點期間,向試點單位跨省轉移廢鉛蓄電池,並在全國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的,按照省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試點單位應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和核準經營規模內接受廢鉛蓄電池。試點工作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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