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加力推進設備更新、擴圍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 27條措施

【兩部門加力推進設備更新、擴圍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 27條措施一覽】
設備更新
1. 增加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重點領域設備更新的資金規模,將支持範圍進一步擴展至電子信息、安全生產、設施農業等領域。
2. 設備更新貸款貼息:對符合有關條件經營主體設備更新相關的銀行貸款本金,在中央財政貼息1.5個百分點基礎上,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進行額外貼息。
3. 老舊營運貨車和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將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範圍擴大至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各地區可自行確定的報廢更新補貼農機種類範圍上限由6個提高至12個。
4. 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和超出質保期的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
消費品以舊換新
1. 繼續向地方直接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用於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
2. 擴大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範圍。
3. 完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5. 加力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以舊換新補貼的家電產品增至12類。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6. 實施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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